保安部崗位紀律要求:Ø 長興行政中心、市民服務中心的保安人員是對外接觸的窗口,不同于其他的保安,注重禮節禮貌,文明舉止,語言行為。Ø 不得遲到、早退;Ø 當值時必須穿著制服,佩戴銘牌或證件;Ø 不得擅離職守;Ø 不得當值時在崗位內睡覺;Ø 不得在崗位吸煙, 休息時不得在大樓內吸煙;Ø 不得當值前或當值時飲用含酒精類的飲品;Ø 不得在崗位時吃零食、閑聊、打鬧、看書報、聽MP3、玩手機游戲等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。Ø 不得擅自向外人泄露內部機密和內部控制詳情;Ø 上班期間,不準接待親友,如有必要,應先告知領班或隊長,并請其安排調班事宜;Ø 應保持通訊暢通,接聽電話應保持規范;Ø 保安人員如犯有任何罪案,立即交警方處理,如違反公司規章制度,則應接受處分、警告,直至除名;Ø 上崗之前必須列隊召開班前例會。下崗后,必須列隊召開班后會。由領班總結一班的工作,提出批評和表揚以及跟進事宜;Ø 經理必須不定期、不定時進行夜間抽查,將檢查狀況上報公司和甲方安全負責人。
發布時間:
2018
-
10
-
29